问题 | 离婚协议的补偿金不想给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协议当中,如果明确约定了补偿金这一项,而其中一方却不想给予时,那么另一方是可以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
从法律层面来讲,当离婚协议经由双方签字并且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就具备了法律效力。 这就意味着,一旦有一方没有履行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就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支付补偿金的责任。 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依据离婚协议的具体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作出判决,强制要求违约的那一方履行支付的义务。 因此,在这里特别建议大家,在离婚之后,尽量去履行离婚协议当中所约定的各项内容,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自己陷入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之中。 当然,如果确实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导致自己无法履行协议,那么此时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尝试去变更或者解除协议。 不过,这种协商必须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要办理相应的手续才可以。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议离婚,离婚协议明确约定小朱要支付小李一笔补偿金。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后,小朱却不想给予这笔补偿金,小李要求小朱履行,小朱拒绝,于是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离婚协议经双方签字且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有法律效力。小朱拒绝支付补偿金,违反协议约定。 2、小李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离婚协议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强制小朱履行支付义务。 3、若小朱有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应与小李协商变更或解除协议且达成一致并办理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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