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共同财产男方没钱补偿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当男方因经济拮据而无法立刻补偿共同财产时,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首先,双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共同确定补偿的具体方式以及时间节点,比如采取分期支付的形式。 为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务必将协商达成的结果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这样能为后续的执行提供明确的依据。 其次,倘若男方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在离婚协议中就可以清晰地明确其每月应当支付的补偿金额以及支付的期限。 在此基础上,通过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或者提交支付令,能够有效地确保补偿能够得以顺利执行,避免男方出现拖欠或拒绝支付的情况。 再者,如果男方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女方也不必过于担忧。 一旦发现男方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便可以随时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恢复执行程序,以保障自己应得的权益。 最后,另外一种方式是在离婚时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将男方应当补偿给女方的部分折算为其他形式的财产,例如房产的份额等。 这样既可以满足女方对补偿的需求,又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现金补偿而可能引发的后续问题。 总之,在面对这种情况时,要充分考虑具体的实际情况,谨慎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通过合法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男方小朱经济拮据无法立刻补偿共同财产。小朱想分期支付,小丽不同意,要求立刻补偿。双方产生争议,小丽认为小朱故意拖延,小朱表示自己确实没钱,希望协商其他方式,如将补偿折算为房产份额,小丽仍不接受。 案情分析: 1、双方应按法律规定积极协商,若协商分期支付应书面记录,可避免纠纷,但小丽拒绝协商。 2、小朱若有稳定收入,本可明确每月支付额和期限,通过司法确认或支付令执行,但小朱经济拮据不适用。 3、若小朱之后有财产,小丽可申请恢复执行,但目前小丽不接受其他方式只想立刻得到补偿。 4、将补偿折算为其他财产也是一种办法,小丽拒绝此方案不利于问题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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