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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起诉三次一方不同意能判离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起诉达到三次时,倘若有着充足的证据来证实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即便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也有很大可能会被判决离婚。
《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作出离婚判决的法定条件。
三次起诉这一情况,足以说明双方之间的矛盾已经较为深刻。
倘若能够提供诸如夫妻分居已满两年、对方存在重婚行为或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等这类会致使感情破裂的证据,那么法院一般都会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从而作出离婚判决。
然而,如果仅仅只是单纯地多次提起起诉,却缺乏实质性的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此时法院就会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裁决,不一定就会判决离婚。
所以说,到底是否能够判决离婚,必须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形以及所掌握的证据来进行准确的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为夫妻,小朱三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小李坚决不同意。小朱称夫妻感情破裂但未提供实质证据,如分居满两年、重婚或非法同居等情况。法院面临判断,仅三次起诉无证据能否判定离婚成为争议点。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离婚判决的法定条件。
2、三次起诉虽显示矛盾深刻,但小朱无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需综合案件情况判断,不一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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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3 16:0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