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法院判对方补偿钱多久会过期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里,关于对方应支付的补偿款,通常不存在“过期”一说。
倘若法院已作出判决让对方给予补偿,可对方却未依照判决去履行。 此时,另一方能够在判决所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两年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倘若判决明确规定了分期履行,那么每一期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后的两年内,都可以去申请执行。 然而,要是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形,比如对方通过欺诈或者胁迫等行为,致使判决出现错误,那么就可能会牵涉到再审等相关程序。 这些特殊情形会对执行时效等问题产生影响。 比如说,若对方存在欺诈行为,让原本应支付的补偿款变得不合理或者不应该支付,那么就需要通过再审程序来对判决进行重新审查和修正。 在这种情况下,执行时效等方面的规定可能会有所变化,需要根据具体的再审结果来确定后续的申请执行时效等相关事宜。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看待申请执行的时效等相关问题,必须依据具体的判决情况以及实际的履行情况,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判断,以确定何时可以申请执行以及相关的时效规定等。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法院判决小李支付小朱补偿款。但小李未履行判决。小朱在履行期限届满两年内准备申请强制执行,此时小胡发现小李在判决过程中有欺诈行为,导致补偿款数额可能不合理,这引发了争议,小朱不知是否还能按原计划申请执行。 案情分析: 1、正常情况下,小李未履行判决,小朱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 2、由于小李存在欺诈行为可能影响判决结果,若涉及再审程序,执行时效等规定会根据再审结果确定,小朱不能直接按原计划申请执行,需等待再审结果判定后再确定申请执行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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