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带孩子结婚离婚后可以索要补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的范畴内,女方带孩子结婚这一现象本身,一般来讲并不能径直当作索要补偿的理由。
在婚姻关系存续的过程中,倘若女方承担了诸如抚育子女、照料老人以及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诸多义务,那么当离婚发生时,女方就有权利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请求,而另一方也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关于补偿的具体数额,首先可以由双方进行友好协商来确定。 要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 在判断具体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各自在婚姻中所付出的程度等多种因素。 另外,要是男方出现了重婚、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较为严重的过错行为,从而导致了离婚的结果,那么女方除了可以依据上述补偿规定外,还能够主张损害赔偿。 总而言之,对于女方带孩子结婚后在离婚时是否可以索要补偿这个问题,必须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准确的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女)带着孩子与小李(男)结婚。婚后小朱承担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和协助小李工作等诸多义务。后来两人感情破裂离婚,小朱向小李索要补偿,小李拒绝,认为小朱是带孩子结婚不应索要补偿,双方协商无果。并且小李在婚姻中无重婚、虐待、遗弃等过错行为。 案情分析: 1、小朱承担多种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有权利向小李提出补偿请求。 2、小李以小朱带孩子结婚为由拒绝不合理,这不能成为拒绝补偿的理由。 3、由于小李无过错行为,小朱不能主张损害赔偿,补偿数额双方协商不成可由法院根据双方经济状况、付出程度等来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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