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生产并贩卖具有严重危害性之食物的罪行之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种犯罪形式所侵害的客体实际上是一个相对复杂的体系,它既涉及到国家对于食品卫生的严格监管秩序,又关系到广大消费者——即那些毫无区别且不确定人数庞大的人群的生命权与健康权益; (其次)关于犯罪主体问题,其范围较为宽泛,无论是个体自然人还是各类法人组织都可能成为这种犯罪的实施者,但如果是从法律角度出发,那么当这些法人组织在实施此类罪过时,必须严格实行双重惩罚制度; (再者)就犯罪心态而言,这只能是故意犯下的罪行; 最后)在实际行动上体现为: 违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故意在其生产出来或销售的食品中参杂有毒、有害的非食品材料,亦或是在销售过程中明明知道其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却仍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加以干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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