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跨区县办理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事宜的办理在不同情况下有着不同的规定。
首先,关于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 2.对于协议离婚而言,男女双方必须一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这里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涵盖了区县范围内的户口所在地。 也就是说,只要一方的户口在某一区县,那么双方就可以到该区县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3.而诉讼离婚的话,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当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后,到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4.综上所述,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跨区县办理离婚的。 这为那些因各种原因需要跨区县办理离婚的夫妻提供了法律依据和途径,使得他们能够依法处理婚姻关系,开始新的生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一对夫妻,他们想要离婚。小朱的户口在A区,小李的户口在B区。小朱希望在A区协议离婚,但小李不同意,认为应该到B区办理,两人就离婚办理地点产生争议,于是小朱打算诉讼离婚,可小李常住C区且已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他们又对诉讼管辖法院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协议离婚,按规定可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办理,小朱想在A区办理有一定依据。 2、对于诉讼离婚,应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小李常住C区,所以C区法院有管辖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