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财产需要公证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协议的财产处理并不一定非得进行公证。
离婚协议在双方签字后就开始生效了,不过公证能够让其法律效力和证明力得到增强。 2.公证的作用在于能保证协议内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在后续可能引发的纠纷案件中,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会更易于被法院所采信。 然而,即便离婚协议没有经过公证,只要它满足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也就是双方都签字并且约定得非常明确,同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3.如果双方都能够诚信地履行协议内容,那么是否进行公证其实影响并不是很大。 但要是其中一方出现反悔的情况,或者双方之间产生了争议,此时经过公证的协议在证明力方面可能就会更有优势。 4.总而言之,到底是否要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以及实际的情况来决定。 公证并非是离婚协议生效的必须条件,它只是在某些情况下能够为协议提供更多的保障和支持。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议离婚,他们签订了离婚协议,其中包含财产处理部分。小朱认为应该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这样更保险,但小李觉得没必要,认为签字就生效了。双方僵持不下,后小朱坚持公证,小李不同意,这就引发了争议。 案情分析: 1、离婚协议签字后生效,公证不是生效必要条件。 2、公证可增强法律效力与证明力,在有争议或一方反悔时,公证后的协议更易被法院采信。 3、双方应根据自身意愿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公证,公证能为协议提供更多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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