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认定的离婚协议书丢了咋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法院认定的离婚协议书丢失时,我们可以这样处理。
2.首先,要迅速前往原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 在法院的档案管理部门,向工作人员说明来意,申请查阅相关档案。 通过档案的查询,我们有机会获取离婚协议书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因为法院的档案记录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通常会根据你的申请为你提供相应的材料。 3.其次,如果无法直接拿到原件,那么与对方进行协商是一个可行的办法。 诚恳地请求对方提供一份离婚协议书的复印件,并让对方在复印件上加盖其印章,以此来证明协议书的内容是真实有效的。 如果对方拒绝配合,我们也不必慌张,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 法院会根据我们的申请,协助我们调取与离婚协议书相关的证据。 4.在整个处理过程中,一定要妥善保留好与离婚相关的其他证据,比如判决书等。 这些证据能够相互印证,确保证明离婚事实的完整性。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面对离婚协议书丢失的情况时,有条不紊地采取措施,避免因为这一问题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法院认定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小朱为解决此事,先到原审理法院档案部门申请查阅档案获取协议书原件或复印件,未成功。小朱与小李协商请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印章,小李拒绝。小朱打算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同时小朱一直妥善保存判决书等证据。 案情分析: 1、小朱前往法院查询档案是合理合法的途径,法院档案具有法律效力,应按规定提供材料。 2、小李拒绝配合提供复印件盖章虽不道德但未违法,小朱申请法院调查令可依法保障自身权益,小朱保存判决书等证据有助于处理相关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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