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丢了还能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书丢失一般情况下不会对办理离婚后续事宜造成阻碍。
当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备案,那么凭借离婚证和身份证,就可以前往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申请查阅和复制离婚协议书,之后便可顺利办理相关手续。 然而,如果当初在婚姻登记机关并未备案离婚协议书,仅仅持有离婚证等材料,在办理诸如房产过户等后续事项时,可能会遭遇一些麻烦。 这时候,就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向他们详细说明情况,并且提供其他能够替代离婚协议书的证明材料。 比如,双方的协商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离婚的相关事宜和财产分割等情况。 总之,尽管离婚协议书丢失了,但通常还是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来解决后续的问题。 具体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部门的要求来灵活决定,以确保离婚后续事宜能够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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