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地点如何确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起诉地点通常是以被告的住所地作为主要依据。
这里要注意,若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要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所谓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离开住所地后,到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不过像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是不能算在经常居住地里面的。 要是夫妻中的一方离开住所地已经超过一年了,而另一方要起诉离婚,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由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了,一方起诉离婚的话,就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总之,在处理离婚起诉地点的问题时,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诉讼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让双方的权益都能得到合理的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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