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同意离婚不方便去见也能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双方都同意离婚时,即便无法当面碰面,依然可以借助协议离婚来办理离婚手续。
其中一方可以率先起草离婚协议,细致地对子女的抚养问题,比如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及数额等,还有财产的分割事宜,诸如房产的归属、存款的分配等作出明确的约定。 接着,双方利用邮寄、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便捷的方式来交换协议文本,在仔细确认各项条款无误后,分别签字。 之后,双方务必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这是用于确认户籍信息的重要凭证; 身份证,以证明个人身份; 结婚证,体现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 以及之前起草并签字的离婚协议书,一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倘若符合离婚条件,便会予以登记,随后发放离婚证,正式解除婚姻关系。 倘若无法通过上述方式顺利办理离婚,那么也可以考虑诉讼离婚。 不过,诉讼离婚需要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并且整个诉讼程序相对较为复杂,需要经历起诉、受理、审理、判决等多个环节,耗费的时间和精力也相对较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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