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物不还是否构成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借用物品并予以返还这一过程中,并非所有未能按时偿还的情况都能被视为侵占罪的表现。
实际上,这需要我们从多个角度进行全面的考量和分析。 若借用人出于非法占有之意图,故意拒绝归还所借物品,并且其行为导致的损失金额达到一定程度,那么这种情况就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然而,如果借用人仅仅是因为暂时性的疏忽而忘记了归还,或者由于其他合理的原因而未能及时偿还,那么通常情况下,他们并不应该被判定为犯有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原本属于他人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擅自据为己有的人,他们的行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首先,这些财物必须是由他人合法持有; 其次,这些财物必须是被非法占有的; 最后,这些财物必须是被非法占有的金额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同时,这些非法占有人也必须是故意拒绝归还这些财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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