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登记会错误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可能。婚姻登记机关错误登记的,可以进行行政救济。
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提起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一。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