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向法院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原告携带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证据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
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及诉讼费缴费通知书,原告在7日内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发出传票,通知双方开庭审理时间。 4、双方到庭后,由法院依法进行调解。 5、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