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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东肇庆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公司未能给出充分理由而导致房屋交付时间延迟,买受人有权进行催告。经过合理期间内的催告行为后,如果仍未收到相应回应且没有明确交房日期,买受人则可行使其解除合同的权利。此外,如购销双方签署的合同中已包含相关条款,例如违约责任以及赔偿措施等,那么,购房者同样可依据合同规定来要求对方承担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责任。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当合同中同时存在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条款时,这两项责任并不能同时适用,应选择其中较高的一项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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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2:5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