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购房资质退定金流程是怎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出现没有购房资格却已缴纳定金的情况时,是可以要求退还定金的。这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的,如果因并非由当事人双方任意一方的行为或过失所引起的特殊情况,从而使得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签署的话,则作为出售房屋的责任人应该将定金如数返还给购买者。在这个过程中,如果由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等各种因素导致购房者丧失了购房资格,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视为非由双方当事人任意一方的行为或过失所引发的特殊情况,因此,如果购房合同无法继续执行下去,卖方有义务全额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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