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诚意金变定金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在涉及房屋交易等经济活动中,出卖方在收取购房定金后,如违反有关约定,须严格按照定金规则加以执行。具体来说,则需按照比例向买方双倍返还所收取的定金。关于定金的具体金额,买卖双方可按照自愿原则协商确定,但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定金金额不应超出买卖标的物总价的百分之二十。在此格外强调,若受定金一方未能履行其义务,将被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相反,若支付定金一方违反了合法意志,其所支付的款项亦无法收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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