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延期一年不交房的房子如何追责开发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房产项目逾期交付之情况,购房者的维权利宜如下所示:
首先,购房者可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送正式的书面催促函件,与对方就合同的最终履约期限达成共识;若此催告措施经过三个月或以上仍未见成效,购房者便有权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并提出退房要求,同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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