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想退定金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退还事宜,具体可归纳为如下五种情况:
首先,若开发商在确认购房意愿书所列明的期限内将已被购房者初步选定的居所转售予他人从而造成无法如期完成正式签约的情况出现的话,开发商应当以双倍金额向购房者退还先前收取的定金。 其次,倘若开发商尚未获取所有有关商品房销售所需的法律许可凭证,或因自身原因直接导致双方无法签订正式合同,甚至使合同效力被判定无效时,开发商必须无条件地返还购房者交纳的定金,同时赔偿购房者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再者,若双方仅因为无法就正式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达成共识,而该问题并不涉及到最初的认购意向书内容,最终导致签约失败的情况发生,那么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有义务全额退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 此外,若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未作明确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且双方在此基础上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的情况出现,开发商同样需要无条件地返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 最后,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成功缔结并非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所导致,而是由于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影响,例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开发商也应当将定金原封不动地退还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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