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违约金多久能给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晚交房的违约金将自房屋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算,须在两个月之内予以支付。若超过此期限,买家享有终止购买协议的权利,同时有权获取额外的损失补偿金。除非因不可抗力(即严重的自然灾害或事故)导致延期,否则任何因开发商自身原因导致的延迟交付均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在违约不足60日的情况下:开发商应按照每日每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买家支付违约金。而如果违约超过60日:则业主拥有解除购买协议的权利,开发商必须在接到解除协议通知之日起的60日内全额退还已付款项,并按照总付款金额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
此外,业主亦可选择要求继续执行原有的购买协议,在此情况下,开发商需要按照每日每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买家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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