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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入户门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保修期间若房屋质量产生瑕疵,则会获得相应补偿。在此期间内,如出现属保修范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商应依约承担保修之责,并对因此给业主带来的损失负起赔偿之责。
然而,倘若超出保修期范围内的房屋质量问题,在一般情况下,买受人需自行承担维修责任,无权得到赔付,除非因开发商故意延迟导致超期,或者频繁修缮仍未能解决问题而导致超期,此时开发商便应对此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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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9: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