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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五证不全期房能退回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您是拥有依法退房权益的:
首先,商品房逾期交付的问题。这包括您已经和房地产开发商就交房日期达成明确约定,然而始终未能收到正式的交房通知,依据最新的《司法解释》的相关条款,倘若面对此种情况,您应该向开发商进行催促,若在经过催告之后的合理期限——即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未能履行其义务,那么您便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定金或者支付的房款利息;
其次,当合同被判定为无效时。如果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所提供的证件并不齐全,这种行为便构成了违法操作,因此与您签订的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合同。鉴于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开发商必须全额退还您所缴纳的房款;
第三,开发商未经您的许可擅自更改设计方案;
第四,房屋面积误差超过法定标准的3%;
第五,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严重影响到您的正常居住使用;
第六,房屋所有权归属不清;
最后,如果发现合同存在欺诈等其他问题,您同样享有退房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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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