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荔五证不全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五证分别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关于“五证”缺失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包括:无法获得银行贷款支持、容易出现一房多卖的问题、以及业主对房产质量难以得到足够的保证。以下将针对购房协议拟定过程中的关键要点进行阐述与提示,帮助您更为深入理解其中的奥秘。
首先,在签署购房协议时务必关注以下几个方面:核实合同中是否包含了所有必要的有效证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预售及销售均需具备上述五个证件,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其次,务必明确约定交房日期。在签订合同时,购房者应确保将交房日期清晰无误地确定为具体的年份、月份及日期,同时明确规定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此外,对于合同中的空白条款也不容忽视。购房合同中有部分空白条款需要买卖双方共同确认后填写或作出特别声明,若购房者在无特殊说明的情况下,可在空白处画上一条斜线以示该处已无内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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