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贷款通过要退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符合以下任一情况者,可享有退房之权利:
1、逾期交付房屋。 2、房屋买卖合同被判定为无效。 3、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允许,擅自对房屋设计进行变更。 4、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之间的误差超过了3%。 5、房屋质量严重不合格,影响到正常居住和使用。 6、房屋所有权归属不清。 7、存在合同欺诈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8、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9、购房者无法获得按揭贷款支持。 10、在建工程发生转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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