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宁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定金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是允许退还的。若买卖双方均按照约定严格履行义务,则定金应当直接进入价款或者予以全额退还;
然而,倘若因为一些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导致无法签订交易合同,或者对于协议和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未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无法签署合同,而这并非由任何一方所承担责任时,定金便可被退还; 此外,如果卖方由于自身原因单方面违约,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定金也可以得到双倍的退还;但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定金通常都是不予退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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