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同情况下退房算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在租赁关系中,提前结束租约被视为违约,承租人需承担支付违约金之责任。
然而,若是满足特定法律条件,承租者或许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赔偿。以下为具体论述: 首先,如因非承租者自身原因导致租赁物品部分或整体损害乃至灭失,承租者有权请求降低租金甚至无需再支付租金; 其次,若因租赁物全部或部分损坏致无法实现租赁合同目的,承租者可选择解除合同; 再次,若租赁双方对于租赁期限未作明确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仍无法确定,则应视为不定期租赁。在此种情形下,当事人均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出租方解除合同前须给予承租方合理期限的通知; 最后,若租赁物对承租者的人身安全或健康构成威胁,即便承租者在签订合同时已知晓租赁物品质存在问题,亦可随时解除合同。鉴于承租者提前退房属于违约行为,故需承担相应的违约金,但若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则可不承担此项责任。 至于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商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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