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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了包租商铺不给退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承租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已达到了终止期限,且无论业主是否将房屋再行出租,涉及到的任何法律效力或争议皆与承租方无关。
然而,倘若在租赁期间内,承租方遗失了租赁合同,其依然有权寻求继续履行该份合同的权益保护。
租赁合同仅为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最有力见证,但并非唯一的依据。诸如押金收据、付款凭证以及第三方证人证词等其他形式的证据同样可以构成完整的证据链以佐证租赁关系的确实存在。在此种情况下,业主依法有责任向承租方提供租赁合同及其附加文件。如果业主否认租赁关系的存在并拒绝归还押金时,双方可通过积极协商以寻找解决方案。如协商无果,承租方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承租方亦可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据,以进一步证实租赁关系的真实性,以及业主可能存在的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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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2: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