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口头违约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几种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能需负起违约之责,同时需将房屋资源归还给买方:
首先,延期交房乃常有之事,通常当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依照双方先前约定的日期交付房产之时方能出现此现象,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在购买者支付定金后的三个月内如期交房至购买者手中,购买者便有权选择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寻求返还已支付的定金或要求其支付相应的利息以作为补偿。 其次,无权属证书,此种情况主要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的原因,致使购买者在预定期限内无法获得该房产的权属证明。 第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未能提供全面且有效的文件及证件,此举违反了行业规范,因此,在此种情况下,与购买者签订的合同将被视作无效。 第四,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三,即在实际交房时测量得出的面积与在合约中所作预定的暂测面积之间的差异大于百分之三,购买者可据此为由提出退房申请并要求赔偿利息损失。 最后,主体结构存在严重问题,诸如地基沉降超出标准范围、钢筋混凝土结构变形、砖石结构强度无法满足基本需求等,经相关权威检测机构鉴定,若上述问题确系质量不佳所致,购买者亦享有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退还房产的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十九条 ?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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