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售后包租合同效力要求规定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租赁合同之有效达成评审之际,各方当遵循以下五大基本原则:首要前提为,在合同订立的那一刻起,位于两个对立面上的当事人均应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在整个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双方的意愿表达务必真实且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欺诈、压迫以及欺骗等不当情况; 再次,所签署的合同条款内容绝对不可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中所规定的强制性规范,同时还须与社会公共秩序以及良好风俗习惯保持一致; 最后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若超出此范围,则该部分期限效力应被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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