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交房一般面积误差多少正常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住宅建筑物的实际占用面积和签订合同时约定的面积之间,出现误差在百分之三的范围之内是完全合理且合法的。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当出售方向购买者提供居住的房屋套内面积或总建筑面积与先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的数值有所出入时,如果合同中已经作出了清晰明了的规定,那么就需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处理;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新建成的商品房往往会在合同中对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做出详尽的约定。倘若合同中并未对此类问题进行明确规定,或者规定不够具体明确,那么当面积误差的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时,购买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且退还其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如果购买者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而房屋的实际面积又超过了合同约定的面积,那么对于误差在百分之三以内的那部分面积,购买者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补充支付。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1 16:3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