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交房违约金数额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关房屋交付期限延迟所产生的赔偿责任,我们要求的标准是针对延期任意一天的事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总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在涉及违约金的设定方面,当任何一方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时,可以主张予以适度降低,具体的标准应该参照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这一比例进行衡量与调整;反之,如果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自身遭受的损失,则可依法请求增加违约金,此时的违约金金额应按照违约行为给当事人带来的实际损失来确定。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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