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临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境下,例如因政策变更或者自然因素等无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由于双方就协议及其附加条款的内容尚未达成共识以至于无法顺利签署书面合同且该结果并非由任一方单独承担责任、以及其他因非买家行为不当而导致无法签署合同的情形,所缴纳的购房定金是可以予以退还的。然而,若因卖家违约而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则所缴纳的定金可全额退还并额外获得双倍赔偿;除此之外,所有其他情况下的定金都将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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