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不退能不能追责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能否退还并具有法律效应,这需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在以下两种情形下,支付定金方如若违反合同约定,将不予退还其所缴纳的定金,这种行为是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的;然而,若收取定金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则不仅应退还定金,还应按照双倍金额予以赔偿,否则即构成违法行为,支付定金方有权通过向法定机构提起诉讼的方式,追索双倍的定金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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