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导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在购买房产时交纳的定金是不能退还的,然而在特定的法律条件满足后,所缴纳的购房定金仍有可能得到退还。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若交付定金的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应尽之债务,则无权向另一方索回已支付的定金;反之,若收取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约定的债务,则需向对方双倍返还所收到的定金。倘若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无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则应依照法律对于定金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即若买受人因其自身原因选择放弃购买房屋,或出卖方违约,导致未能履行约定的义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款方则应对其双倍返还定金。若因非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成功订立合同,出卖方应将定金全额返还给买受人。若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达成共识并签署该合同,则定金将自动转化为购房款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