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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有五份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房屋预售合同分为五份,其中一份由客户自行保留,一份交予公司归档管理,一份送至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备案,一份交给银行进行保存,以及一份在缴纳相关税费时使用。具体来说,若购房者选择全额支付或者分期付款方式,则需要签署四份合同,分别为客户自留、公司存档、房地产管理局备案及缴纳契税时使用。
在正式签署购房合同之前,购房者需在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文件,并与开发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进行正式签约。值得注意的是,购房合同通常包含两个部分:商品房预售契约(针对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针对现房)。
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购房者应当特别关注以下五点:首先,切勿轻易交付定金。建议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务必亲临项目现场的销售中心,核实开发商是否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该楼盘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就意味着它并不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法定要求,此时购房者应该谨慎考虑,避免贸然交付定金。其次,对于房屋面积的约定,购房者也需要认真审查,确保其准确无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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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20: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