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以雾霾为由延期交房有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环保措施延期并不属于法定之“不可抗力”范畴,故此,该情况无法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逃避违约责任的借口与依据;从法律角度出发,若环保延期因素导致房屋交付时间延后,则卖方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向买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至于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如何确定,首先需查阅购房合同中是否存在针对延期交房所设定的违约金条款,如有明确约定,则应严格遵循合同约定执行。若在购房合同中未见此类条款,则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七条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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