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证据充足多久判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人民法院采用普通程序审理各类案件时,其审判期限原则上设定为6个月;而对于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其审判期限则设定为3个月。具体条款如下所示: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中,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之内审结完毕。如遇特殊情形需予以延期的,须经本院院长批准后方可延长6个月;若仍需延长的,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之内审结完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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