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合同签了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订了预售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尽管仍然存在着退房的可能性,但是这种行为往往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然而,当出现法律规定或者是双方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时,那么就可以直接行使退房权利。如果是由于售房者的违约行为,或者是违反诚信原则的欺诈行为等因素而导致购房者产生退房意愿的话,那么他们有权直接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至于因个人原因希望退房的情况,则需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因此,预售房屋买卖合同一旦签署,除非存在法定的无效情形,否则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都应严格遵守并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四百五十八条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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