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什么时候算延期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情况下,我们会根据合同中所明确约定的交付房屋之日起开始计算逾期交付房产的具体时长。若开发商未能按照既定日期交付房产且经过我方合理催告之后的三个月之内仍然没有任何积极作为或者无法提供充分、合法的理由来解释其行为的话,那么我方可依法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同时向开发商索要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然而,如果在经过催告之后的三个月之内,开发商能够如期履行交付义务,则我方将无法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我们有权要求开发商对超过原定交付日期所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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