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是签什么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特指由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依照法律法规之规定以及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所签订的协议,其内容主要包涵了预售方承诺在约定的时间段内,将已经建设完成的商品房所有权无偿转让给预购方;而作为交换条件,预购方则需向预售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并且按照约定的期限接收商品房。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