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时没签合同能退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购房时交纳的定金通常是可以进行退还操作的,但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若购房者希望将定金收回,通常需满足以下特定情形,方可向开发商提出返还定金的要求:1、若开发商尚未获取到《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代表其并未达到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在此种背景下,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定金协议便属无效。按照《民法典》中对于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无论双方签署的是《认购协议》还是双方是否就定金退还事宜达成共识,开发商均应无条件地将定金归还给购房者;2、若开发商虽未获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但却故意隐瞒关键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声称已经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那么开发商必须对这种行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了需要将购房者的定金如数退还之外,还应当赔偿购房者因利息等资金损失以及其他相关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费用;3、若开发商已经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并且成功获取到了《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此时若双方仅约定了购房者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法要求退还所交付定金,那么购房者可基于此项约定显失公平的理由,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撤销该项约定,进而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的全部现金;4、若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未能顺利签订,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