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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房可以延期去办理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房屋交付期限可相应顺延。待收房屋是否能达到验收要求还需依据特定的购房合同进行评估确认。倘若房屋未能满足交付条件,则业主依法享有延迟收房之权利。然而,若业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有合理原因拒绝收房,则须依照已实际收房的标准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将由业主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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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