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徽购房交了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订金在合同解除或无效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返还。然而,针对定金,若满足特定条件,仍可能给予退还:(1)收取定金的一方未履行其应尽的合同义务;(2)收取定金的一方在履行债务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且与约定不符。此外,当出卖方以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方收取定金,以此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时,如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而无法达成该合同,则应根据相关法律对于定金的规定来处理此问题;若由于非当事人双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订立,那么出卖方有责任将定金全额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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