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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房二卖可以维权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可撤销合同实施方以及无效合同实施方自知晓日期起算,均有权利在未来一年内向相应的司法机关或者仲裁组织申请对该合同进行撤销处理,同时有权要求出售方退还所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产生的相关利息费用、补偿损失,并且承担的赔偿责任最多不得超过其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额度的两倍。
法律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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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6: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