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绍兴一般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活动中,定金通常是可退还的。但如遇特殊情形,如政策调整或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或者对于协议及其补充条款的具体内容双方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从而无法正式签署协议的,此时定金便可予以退还;然而,若卖方单方面违约,则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双倍定金;反观之,若是买方主动违约,支付的定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还需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