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延期危险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逾期交付房屋时,消费者有权依法解除合约,然而,其行使该项权利的时效为一年。在此期间内,消费者应依据具体情况,尽快完成相关手续办理。此外,消费者也可以参照合同中的约定来行驶权益;倘若在无任何协议或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倘若开发商违反了合约条款,消费者同样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中,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将按照租金标准来确定。在向开发商发出催告通知之后,给予其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如果届满后仍然无法交付房屋,消费者便有权利请求解除合约。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一年内没有提出过催告交房的要求,那么就被视为自动放弃了解除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能不能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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