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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赔偿免责天数是多少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买卖双方通过协商自愿达成的购房合同中所包含的各项条款,若任何一方当事人认为其不符合自身利益或者存在不合理性,均有权利不予签署或者要求进行修订。同时,对于另一方当事人拒绝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情形,该方当事人亦有权选择不再签字确认。因而,一旦签署了购房合同,便意味着双方已经认可了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及其合理性。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购房合同中的免责条款通常是有特定前提条件的,例如因人力无法抗拒的因素导致的房屋交付延迟等情况,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是可以被视为免责的。但是,并非所有情况都能够适用免责条款,具体的免责范围和条件应以合同约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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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2:4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