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通常被视为具备法律约束力。若该合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所拟定,且无需通过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作为生效条件,则自双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时即刻产生效力;反之,若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才能生效,那么在尚未完成此项手续之前,该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但若其中一方已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并得到另一方的认可,则该合同仍可视为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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