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款买房预售合同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购房预售合同条款皆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式生效要件,则此份预售合同便被赋予了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须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首先是行为人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是意思表示真实无误;最后不得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述第四百六十五条中,明确指出依法成立的合同,将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然而,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除非法律另有特别规定。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时即刻生效,但法律另有特殊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关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方面,《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时,开发商应与购买者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同时,开发商应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积极运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制度。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亦可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但必须出具书面委托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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